迈克尔·韦恩是美国旧金山的一个流浪汉。晚上,迈克尔·韦恩住在一架天桥底下,一床破被子,几件旧衣服,便是他的全部家当。白天,迈克尔·韦恩会去好几个地方乞讨,但去得最多的是一家银行。当然,他不会直接进入银行,他只是站在银行的门口,向出入银行的人士乞讨。
可是,令迈克尔·韦恩没有想到的是,他竟然遭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驱赶。刚开始时,还只是语言上的驱赶,见迈克尔·韦恩没有理会,银行竟然让保安用电棒驱赶。迈克尔·韦恩一气之下,联系了上百个流浪者,坐在银行门口抗议。
政府不得不动用警力来维护秩序,众多流浪者就这样与警方发生了冲突。于是,迈克尔·韦恩与众多流浪者一起,将政府与银行一起告上了法庭。最终,法院判政府与银行赔偿每个流浪汉1000美元才算了事。理由是,选择在何处(除私人领地之外的所有公共场所)乞讨,是流浪汉的基本权利。这件事情,让迈克尔·韦恩一时间成了媒体争相报道的新闻人物。
可是,不久后的另一件事,又再次让媒体将焦点,聚集在了迈克尔·韦恩的身上。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,迈克尔·韦恩正在一个公园门口乞讨,突然,他听到园内的一处人工湖里,传来了呼救的声音。迈克尔·韦恩寻声跑去了湖边,落水的是一个小男孩,虽然有好几个人跳进了湖里,但那些人的水性似乎都不太好。
迈克尔·韦恩没有多想,一个猛子扎进了湖里,由于他的水性不错,很快便将小男孩救了起来。小男孩得救了,迈克尔·韦恩却悄悄地溜出人群,继续进行自己的乞讨工作。因为有不少人认出了迈克尔·韦恩就是救人者,于是媒体也争相去采访他,包括政府也说要给迈克尔·韦恩奖励。但都被迈克尔·韦恩拒绝了,他的理由是,他所做的事情,是每一个人的基本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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